《野玫瑰》

作品:《第三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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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好,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房间,照在元霄微微过耳的黑发上,白净的脸庞渡上一层茸茸的微光,让他看起来像个不大的学生。

    元霄正低头沉思着, 谱写新的乐句。

    他的脸带着一股娃娃脸的味道,越是长大,越是显得年轻, 时光似乎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若单是看外表,是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二十八了。

    十八岁入行,到现在也有十年了,元霄入行第三年便拿了奖, 后来的每一年都会捧一座新的奖杯, 年纪轻轻便拿奖拿到手软,偏偏人低调得很,从来只做幕后, 哪怕有节目邀请, 也总是拒绝,坚决不出现在人前。

    做音乐人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无憾, 若说有什么烦恼,只有白问霖的“病”了。

    八年前的一场意外, 一颗枪子擦着心脏左叶穿过身体, 白问霖大难不死, 却昏迷了一年。

    那之后, 白问霖的两个人格便有了融合的征兆,偶尔会做出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行为,而他对此毫无记忆,每天都会发生几次,但也就一两秒的断片。

    这一两秒里,白问霖做出了只有阿尔才会做的事,醒来则会茫然,像是人格在融合——至少元霄和医生都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那时认为融合虽然缓慢,但总有一天能变得正常。

    可元霄没想到,这种情况持续了这么多年还未结束,近日还越来越频繁。

    白问霖的私人医生也给出了医学上的解释:“人格融合原本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全世界已知的双重人格案例里,几乎没有完全能融合的两个人格,因为那是两个不同的灵魂,一个势必会排斥另一个。”

    元霄听不太懂,但他努力去理解。

    霍克医生:“现在的情况是,罗伊斯先生的副人格想要融合,却始终被罗伊斯先生的主人格所排斥。”

    “会有危险吗?”阿尔的过激举措,至今让元霄心有余悸,每次想起似乎都能感受到当初那种绝望。

    “这倒不会,哪怕罗伊斯先生的副人格每天会出现十多次,但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半分钟的时间,除了给主人格带来困扰,几乎没有任何危险。”

    每次出现一两秒的时间,无法做出攻击性的行为,顶多用头撞一下天花板而已。

    雪茄室的房门半掩,朦胧的灯光泄出,元霄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

    白问霖正仰靠着雪茄房的黑色沙发,他漂亮的手指正夹着一根雪茄,微微闭着眼睛,深刻的英俊面容被弥漫了整个房间的烟雾所笼罩,从他嘴里吁出长长的一缕。

    元霄记得白问霖什么时候说过,烟和酒都是用来麻痹自己的,只有疼的时候才会抽。

    但养成了习惯后,就很难戒掉了。

    整个房间里,胡桃色的暗柜里摆放着大量的雪茄,不同口味的都有,他不一定都抽,只是他个人的收藏癖,喜欢买回家放着。

    元霄放轻了脚步,悄悄地走近他,结果刚一走到沙发旁,看起来仿佛像是睡着的白问霖眼睛一下睁开,手一伸,便把元霄带到怀里,手臂揽着他的腰,将人牢牢摁在自己的腿上坐着。

    自从习惯了这种雪茄味,元霄便习以为常,甚至是喜欢这种气味的。

    白问霖将他搂得很紧,手里的雪茄丢在一旁,头却埋进元霄的脖子里,呼吸他肌肤上温暖的香气。

    元霄轻轻摸着他的头发:“抽了多少?”

    “两支。”早年便说着要戒,结果偶尔闻到烟草的味道又忍不住想,不过量没有那么大了,所以也只是偶尔想,因为元霄总会分散他的注意力。

    连绵而炙热的吻顺着元霄的脖子往下,手指有些不安分地伸进元霄的衣服里,元霄痒得颤抖一下,白问霖一只手就捏住他,低沉的声音道:“元霄,别乱动。”

    元霄被他捏得眼睛都忍不住闭上,浑身绷紧又战栗:“别在这里……”

    白问霖从脖子吻到他的锁骨,眉心点点的皱着:“这是家里。”

    “可是……”大概是在这方面传统保守,元霄不喜欢在卧室以外的地方做这些。

    “没有人会看见,家里没有外人。”白问霖捏过元霄的脸,嘴唇贴上他的唇,起先只是唇瓣相贴,轻轻摩挲,而后白问霖的舌尖探入,让元霄的推搡抵抗渐渐失去力气。

    一次后,他像抱娃娃似的把元霄抱到了房间里,让他躺在床上。

    中途有几秒的时候,白问霖忽然停下,元霄睁开眼睛看他时,对上的是一双明亮闪烁,却犹如星光坠落时的湛蓝眼眸,当他眨眼时,让人想把整个世界都捧在手心送给他。元霄也愣了一秒,心里却是泛出了无法言说的复杂滋味,但目光接触短短瞬息,那双眼睛就变了回去,同样是蓝色,却深不见底。

    白问霖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浑身肌肉绷紧,埋首下去,在元霄看不见的地方,脸色几近扭曲。

    不知道是几点才睡的,白问霖要抱他去洗澡,元霄就怕没完没了,说不去,他困了,闭着眼:“明天起来再洗……”

    “弄里面了,会生病,你睡觉吧,我抱你去浴室。”白问霖吻了吻他的额头,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温热水,回房把已经昏昏欲睡的元霄抱起,浸湿了一条毛巾,试探着一点一点地为他擦拭身体。

    元霄已经完全睡着了,后面的事一无所知,白问霖睡觉时抱他抱得很紧,连睡着时,都埋在他的身体里,两个人密不可分。

    窗帘没有拉严实,清晨,元霄被一缕薄薄的阳光,以及身边人的动静弄得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白问霖正趴在他身上,抬手从自己脸上轻轻地抚过。

    元霄发出几声含糊不清的鼻音,问他怎么不睡觉,接着翻了个身,闭上眼睛继续睡。

    而那个人,过了很久才用很低的声音回答一句:“不想睡觉。”

    元霄听见了,模糊地嗯了声:“快睡。”

    白问霖的声音落在耳边,像是风吹过一片树叶,掠过元霄永远失去听力的左耳:“我这一生都在等你。”

    元霄带着这句话,再次沉入了深深的梦乡。

    醒来时快中午,元霄起来洗漱,脑海混沌不清之时,却慢慢想起什么,问正在穿衣服的白问霖:“早上你是不是醒过?”

    “醒过。”他回答。

    元霄:“我们还说了话的,你说……”

    “嗯?我说了什么?”白问霖似乎也记不清了。

    “好像是……”元霄微微敛起眉,看了他一眼,“我记不得了。”

    床头的花瓶插`着一枝半开的野玫瑰花苞,表皮有些细微瑕疵的白色高岭土花瓶,是许多年前回呼伦贝尔的时候,两人一起做的陶艺。但是这一枝玫瑰,元霄记不清是不是自己放进花瓶的了,他记忆力其实不错,但很容易忽略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白问霖穿好了衣服,和元宵一起出门。白问霖在里面跟医生聊了两个小时,元霄坐在外面看杂志,出来的时候,霍克医生露出了非常高兴的神色,说白问霖好了许多。

    过了一周,野玫瑰从花苞绽放成了鲜艳的花,最后凋谢了,元霄把枯萎的花丢了,给花瓶换水的时候,才注意到花瓶下面压着一张纸,纸的一角从花瓶底部露了出来。

    把纸抽出来,上面是一行拜伦的诗,英文字迹像是问霖的,又不像是他的。

    “若我会见到你,时隔经年。我如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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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番外,我慢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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