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不甘

作品:《他的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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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完澡回到房里,孙宇已经打好地铺。

    家里房子小,就两间,舅舅一间,她一间,孙宇睡客厅的沙发。

    小伙子要有心事,会到她房里打个地铺蹭一夜,这习惯从小就有。

    见她来,孙宇从地上跳起来,“我去洗澡,一会跟你说个秘密。”

    “什么秘密,是不是交女朋友了?”

    孙宇给了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嘿,姐你的思想能不能跳脱男人女人,俗气啊!”

    “你二十一了,可以交女朋友了,俗气什么俗气?”

    孙宇跟水亲了个嘴就跑出来,“姐,系里希望我考研,你什么意见。”

    “好事啊!”

    许一宁放下书,“你学的是计算机,想要好的发展,本科学历是不够的。”

    “可我想早点出来赚钱。”

    许一宁的脸色当即一沉,“你再说赚钱两个字,别想我理你,我和舅舅供得起你,你踏踏实实的学着。”

    穷人家的孩子,读书是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

    孙宇脑子贼好,上大学后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在许一宁未来的计划中,他是一定要考博的。

    “行,我听你的!”

    ……夜,深了。

    孙宇四脚舒展,睡得鼻子冒泡。

    许一宁从抽屉的日记本里,抽出一张泛了黄的纸,笔迹隽永而清秀,是孙秋怡留给她的遗书。

    寥寥几语,倒背如流。

    孙秋怡自杀前,去过一趟许家,回来后看她的眼神带着恨意和厌恶。

    多少次午夜梦回,她被这个眼神吓醒。

    孙秋怡生前对她疼爱如命,怎么去了一趟许家后,就恨了呢?

    她恨的是自己,还是自己身上另一个人的影子?

    更让她死都想不通的是:孙秋怡是一个连自己的身体都能豁出去,她怎么会寻死?

    直觉告诉许一宁,孙秋怡的死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许和许家有关。

    因为这事,她和舅舅第一次红了脸,她甚至用绝食来威胁,最后舅舅红着眼睛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小宁,我知道你回许家,是想弄清你妈自杀的真正原因,但也别把自己给搭进去,不值得!”

    许一宁把纸夹进日记本,放入抽屉,用锁锁起来。

    什么值得不值得,她只想用余生和性命,为八年前的事情寻一份真相,讨一份公道。

    若不然--长路有尽,余生有崖,这一份不甘,永无尽头。

    ……虽然是周六,许一宁还是六点半就醒了,这几乎已经是她的生理闹钟。

    看了一个小时的书,外面客厅传来动静,她没舍得把孙宇叫醒,踮着脚尖去卫生间洗漱。

    吃完早饭,舅甥二人一道上街买菜。

    孙秋惟是南边人,糖醋排骨是他的拿手绝活,浓油赤酱再撒上一把芝麻,好吃得能把舌头都咬掉。

    菜买回来,孙秋惟把把许一宁赶到厨房外。

    他是个做实事的男人,家居琐碎,半点也不推辞,弄得井井有条,往厨房那儿一站,微微弓腰,细细腻腻的洗着菜,切着蒜。

    许一宁听着那刀落在砧板上的声音,心中踏实平静。

    人间烟火,便是如此。

    傍晚时分,许一宁意外的接到一通电话。

    “是我,沈鑫,一队队长,上回在坐议室咱们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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