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猪狗部落

作品:《从史前开始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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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完成!

    祭拜的祭品是一头血淋淋的香樟鹿。

    蓝启明没有改变这些风俗,三个部落,加起来也就才五百多族民,仪式完成馒头蒸出来了,很多,蓝启明带了150斤的面粉过来。

    “一人三个,别抢!”

    三个部落,加起来也就才五百多族民,不论老弱妇孺都能领取。

    150斤的面粉,蓝启明大概算了下,一斤面粉可以做15个馒头左右,150斤得有2000个以上,管够。

    庵庵庵...

    每个族民都吃的津津有味,已经把蓝启明当成神,这是神赐予他们的食物,连刚刚出生的婴儿都能领取,整个家庭都跪拜蓝启明。

    随后蓝启明给小孩妇女颁发人字拖,避免赶路的时候划破脚底,牛巫,虎巫,猴巫,蓝启明给他们各自发30件衣服,至于他们要怎么发下去,蓝启明让他们自行决定,简简单单收买一波巫心。

    想要发展部落。

    以打猎为辅,耕种为主,这才能更好的发展部落。

    可蓝启明没有时间发展部落,系统给他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出发!”

    翼手龙是“神”的坐骑,所以翼手龙出现部落已经不会大惊小怪,甚至好几个部落小子在下面蹦蹦跳跳,蓝启明坐翼手龙上,他当然不是为了休息。

    而是每隔一段时间蓝启明都需要开启地图进行搜寻,在翼手龙上可以说视野相当开阔。

    这一会还真让他撞到了一个超级部落,不是并非打卡部落,而是食人部落,规模之庞大,竟然有一个小镇的趋形:“绕路!~”

    蓝启明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食人部落上,所以选择绕路寻找,世界那么大,找到打卡部落才是最重要的,等到打卡成功再慢慢玩。

    一条宽广的大河对面。

    蓝启明搜寻到了两个部落,狗猪部落。

    入夜!

    蓝启明偷偷飞过去,神不知鬼不觉把他们打晕,两个部落的巫蓝启明都给绑了,吊着翼手龙爪子上,逐个带着飞过河对面,牛1带着狩猎团在接应。

    当牛巫跟猪巫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嗷噢嗷喔.....”

    蓝启明没有关押他们,但周围全是其他部落的族民,他们也不敢造次,很快,两个方便面由牛巫带给他们吃,进行交流。

    蓝启明给巫的指示就是统一所有部落,可惜蓝启明没有时间,否则扔一个现代老师过来交他们语言那可就方便多了,很多时候他们只能通过手势交流,不过已经没有影响蓝启明在部落里的地位了。

    说是图腾部落,其实都很寒酸,顶多算是一个小部落雏形。

    “祖巫....”

    牛巫虎巫猴巫见到蓝启明进来进行参拜,此时三个部落巫已经替换上蓝启明给他们准备的衣服,短裤短袖人字拖,稍微有点人样了。

    狗巫带着野兽头骨,蓝启明很好奇,带头上不重吗?

    猪巫则带着羽毛冠,还是一个女猪巫。

    这让蓝启明大跌眼镜。

    虽然没有囚禁着狗猪巫,但两人的活动范围只能在河边,这跟软禁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对面的狗猪部落也见到了自己的巫在大河对面,非常焦虑嚷嚷着,但他们两个部落都没有办法过河。

    眼睁睁看着巫落其他部落那里。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蓝启明让牛虎猴部落按扎下来,就靠河边,让对面两个部落每天都可以见到他们的巫。

    蓝启明敢保证猪狗巫坚持不了几天,因为蓝启明发动美食诱惑,还有他们的捕鱼技巧,一网下去,密密麻麻的白花鱼在网里各种翻腾,足以让所有部落一人分得一条。

    关键这只是第一网,还有第二网,完全不缺食物,鱼儿还可以靠着吃,香味估计远远都能飘到河对面去。

    与此同时。

    蓝启明教导部落制造竹排,显而易见,蓝启明想要弄一条竹桥,渡河是早晚的事。·

    炊烟升起。

    轻歌起舞。

    在猪狗巫眼里,这陌生的部落很陌生,而且很友善,还给他们吃很多好吃的美食,又到蓝启明的表演时间,祭天的祭品,满满堆着....

    然后下一秒。

    突然消失不见,猪狗巫可是亲眼见到了,顿时周围族民朝天欢呼不断,似乎认为是天服用了他们的祭品,保佑他们风调雨顺。

    殊不知是蓝启明这个神棍用空间戒指耍的一个小手段,蓝启明只能说一句,原始人太好骗了。

    紧接着再表演几次掌心冒火的魔术。

    彻底引发族民的叩拜,欢呼。

    三天。

    蓝启明是各种好吃好喝的供着猪狗巫,第四天,蓝启明让部落制作好的树筏送他们回去,并且还在他们脖子上挂满了馒头还有荷叶包好的新鲜烤鱼,一并给他们送过去。

    这是来自蓝启明的见面礼啊。

    树筏很稳。

    猪狗巫安全抵达河对面,猪狗巫把食物分下去,蓝启明这里,依旧是每天飘过去阵阵香味,就这一天,蓝启明从新教导部落弄一个美味。

    那就是叫化鸡。

    家鸡这里当然没有,但野鸡可有不少啊。

    非常漂亮,猪巫的羽毛冠都是用野鸡尾羽制作的。

    要是现代吃野鸡,估计得锒铛入狱,野鸡又名雉鸡、七彩锦鸡、山鸡等,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跟贩卖都是犯法的。

    关于叫化鸡的来历,还有一段传说。

    相传,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

    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

    “好香!~”

    蓝启明捣腾出叫化鸡,敲碎,蓝启明教他们的是最原始的,直接黄泥包裹,一敲碎毛发都粘着黄泥掉落,都是白花花的鸡肉啊。

    蓝启明尝了一口,眼睛很亮:“野鸡比家鸡入口更是酥烂肥嫩,风味独特。”

    “太美味了。”

    蓝启明觉得自己一次性可以吃掉两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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