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石城

作品:《风暴领主

    那是我临行前的最后一天,我清楚地记得那日的天空被浓稠的乌云所笼罩,暴雨倾盆就好像要为这个黑暗的世界做一次彻底的清洗.

    我六神无主地行走在大街上,任凭雨水浸透自己的身体,我在寒冷中颤抖,却非常享受,因为颤抖可以使我清醒,忘记牢狱中的耻辱.

    我就那样走啊,走啊,也不知道走过了几天街,直到前方出现一座富丽堂皇的宅院方才拾起些精神准备往回走.

    便在我转身的时候,一辆车从我身边开过,那时的我昏昏噩噩,车子经过身边时也未加躲让,被车轮掀起的污泥溅了一身.

    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只是往身上斜瞄了一眼,便有往前走,只是,每走出两步,那辆黑色的轿车又倒了回来,停下,自里面走出了一个女子,女子的手中拿着一把近乎透明的伞,伞很大,撑开后,即便是有五个人也不会淋到.

    女子站在我的面前,为我撑伞,头话的地方。”

    将军垫着银子落在手中的分量,调侃道:“看不出来啊,你还是个小财主。”

    萧皓辰大步在前面走着,为他们引路,“抄了一只色老虎的家而已,没什么!”

    住在他体内的梦魇虎魔恰在此时,连续打了n个喷嚏……

    帅哥美女的绝佳组合,再加上五只威风凛凛的血狼助威。几人走在路上。可谓极度拉风,一众生意人眼睛最贼,见他们自店门前走过,纷纷出门相迎,只望他们能进店中一坐!

    萧皓辰目不斜视地向前走着,枉枉对店家不理不睬。直到路过一家门面很大的服装店时,方驻足。进去,在艾玛挑剔的目光下连续买了几套衣服。穿上了甲克,筒裤和黑色拉风的皮鞋,嘴里嚼起了口香糖,鼻梁上挂上了墨镜,从外面看,一副公子派头,牛气十足!

    两女也挑了几身衣服,分别放入空间戒中,艾玛直接扔掉了穿在身上的紧身短衫,换了一件相同款式,但颜色为淡粉色的,衣服材质甚好,虽薄但弹性十足,她穿在身上,两点嫣红隐约可见,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沈熙姚一如以往的古典装扮,白衣飘飘,长发若雪,她似乎没有穿鞋的习惯,始终赤着足,可是不管地面多么脏,一双玉脚都没有丝毫的污垢,让人唏嘘。

    见几人换过衣裳,将军先是拍拍两女的肩膀,对其挑选的衣裳款式大加赞赏,随后,走到萧皓辰近前,提问道:“你穿着这身衣服,长枪要放在哪里?”

    “长枪!你不说我还忘了,刚才扔哪去了!”放肆的话语,迎来的是将军雨点般的密拳,萧皓辰被揍得不轻,寻了半天,最终在衣架下,找到了自己的“命根子”。将军道:“从今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每时每刻把它放在身上,听见没有,即便吃饭的时候,也要这样,如果被我看到它离开了你身体的接触,我的指剑就会出鞘!”

    所谓指剑,即是以指代剑,迸发剑意的招数,威力可能没有灭剑本身来的强,但打在人身上也是绝对没办法承受的,萧皓辰不敢马虎,点头称是。

    于是,街上的人便看到了一副无比怪异的场景——一个长相英俊,穿着帅气,洒脱的公子哥,其背后别着一把土的掉渣的合金长枪,枪上还系着一根红绳,简直不搭调到了极点。

    艾玛和沈熙姚走在萧皓辰的身后,掩嘴细笑,强自憋住的笑声让萧皓辰怒意更甚,有种想要冲过去,揍她们一顿的思想!

    前方就是酒楼,看着不远,但穿过层层人海,行到那里还真废了不少功夫,萧皓辰选定了楼上的一个临着窗户的座位,坐下后,向窗外看看了,问负责迎客的伙计道:“我看人群都奔着西方而去,是不是有什么活动在那里举办啊!”

    伙计乐呵呵地擦过桌子,道:“可不是吗,城主家的小姐要成亲了,而且是比武招亲,你说能没有人过去吗!”

    艾玛抿了口清茶,咂嘴道:“比武招亲?这不是武侠小说吧。”

    伙计笑道:“这您就有所不知了吧!红石城,在出土了无数的稀有矿藏的同时,也发掘出了很多很多古人类遗留下的武术典籍,引得古武术的修炼大家们蜂拥而至。这里武馆甚多,实力不均,城主家的小姐精通的就是古武术中的练气术,据说可以吞云吐雾呢!”

    “有这么厉害!”萧皓辰一下来了兴趣,双目放光道,“赶紧吃,等下过去瞧瞧。伙计,把好酒好菜统统端上来,快!”

    把送到手的一枚金币捧在手心,伙计吆喝着向掌柜的禀报着菜单。

    目送他一蹦一跳地窜入厨房,萧皓辰转而望向将军道:“古武术?枪术,棍术,鞭术似乎也都包括在内吧?看来你是有意带我来这里了。”

    将军兀自饮茶,微笑不语。

    片刻功夫,菜已经端了上来,六菜一汤,一壶热酒,别说,这里还真是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并没有出现坑人的情况,几人吃了几口,味道也算不错,就不再客气,大口咀嚼起来,五小安静的趴伏在桌下,萧皓辰知道它们对饭菜不屑,就又让伙计从外面寻了头烤全羊过来,才算解了它们的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