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变态疯子

作品:《豌豆

    ……………………今天有颗葱送给我也好啊-----情人节……………………

    达比拖着长长的官腔,道:“不要这么说嘛,我们现在和凸焊帝国在某些方面的利益还是一致嘛。”

    他嘴上是这么说,但心里几乎把明墨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一遍。这又不是的漂亮大姑娘嫁人,非要找个有钱有势、外带英俊掉渣的,这是造反掉脑袋的事情,哪那么多的讲究?我费尽心机才找这么个弄死霍达又不担干系的方法容易吗?只要干掉了霍达,把这事情往凸焊帝国身上一推,再带着一票人过去把威廉姆斯一世这个要死不死的、彻底锤巴死,然后凭借着我这火苗王朝皇族的唯一血脉的身份,又为霍达报了仇,平定了凸焊帝国……到时候,要血脉有血脉、要资格有资格、要声望有声望、要功绩有功绩……我当皇帝,天下谁能阻挡?就算是拉普那个老棒子,也只能低声下气地给我擦皮鞋。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老老实实的劝陛下我登基上位才是正理。你说你反对个屁啊,真以为你能打啊?要不是你还有用,我现在就让影卫轮死你……在肚子发了半天的飙,达比还是决定透漏点有份量的东西出来。毕竟明墨是计划中重要的一环。如果计划执行完了,整死他没什么,但现在还得哄着他玩命,就当是废物利用吧。

    “威廉姆斯已经垂垂老矣了,现在更是重病卧床,大小便都要靠人伺候。据说他硬撑着不咽气,就是想看霍达死在他前面。他还告诉他的儿子米昂,万一要是天不遂人愿,他撑不住死在霍达前边了,那就等霍达死的时候,让他儿子到皇陵祭拜他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霍达死的消息,让他死得瞑目,他在地底下也保佑他……他那个儿子也是个极品,告诉他老爸说,要是他自己也等不到,那就等他有了儿子的时候,再来告诉他爷爷,让他死得开心。”

    “哦?”明墨听达比说完,一直木然的表情终于有了些疑惑:“大人又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些消息?”

    邹丕冷冷的接口道:“本人除了负责后勤和宣传,还兼管情报。”

    欧朋也呵呵笑了两声,胖脸转向邹丕,恭维道:“外交部在外事访问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证实了邹兄的消息真实。邹兄的情报部的能力,让兄弟我佩服不已。”

    他说话的方向虽然是面对邹丕,但这话里的意思却是给明墨听的。

    明墨看了看欧朋和邹丕,从鼻子里嗤出了一道冷气,道:“你们这些耍嘴皮的,还算是有点用。”

    他私下也从军方那边打听过相关情报,但明显没有邹丕和欧朋手里掌握的情报细致。

    邹丕听了明墨这话,脸色难看的很。欧朋一张胖乎乎的脸,笑成了弥勒佛,好象一点都不介意。

    至于达比全然当做没听见。

    “威廉姆斯的那个儿子,怎么样?”明墨这话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威廉姆斯既然已经快不行了,那就无所谓了。他的继承人如何?是不是雄才大略,有多大本事?凸焊帝国整体实力虽然不如火苗王朝,但这么多年的专心的闷头减肥不声不响,还是有能力搞些麻烦给大家添堵。

    达比笑道:“这个请明墨将军放心。”

    他没用队长,而是将军来称呼明墨。这个比队长要高级的多的称号,果然对明墨起了作用。当他看到明墨那张木板脸上听到将军两个字时,那一闪而逝的舒爽后,达比知道给蠢货的胡萝卜奏效了。

    “威廉姆斯的唯一继承人米昂。据观察,虽然是男的,但长得很妖艳,极度自恋,还有很严重的洁癖。曾经在首都防卫基地视察中下令活埋了两个万夫长和他们的直属卫队,足足有两千多人。原因是那两个万夫长带队训练的时候声音太大,让他午觉没睡好影响了美容效果……这么说吧,他的愚蠢变态的程度和我那皇侄女儿的弱智白痴程度,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所以,明将军不用担心。威廉姆斯的儿子给我们添点恶心还成,但找麻烦他还不够格。”达比给米昂下了定义,邹丕和欧朋也面带微笑。虽然没见到米昂到底是什么样子,但只要能和可儿在同一水平线上,那就没问题了。

    “这回明墨将军不用担心联合凸焊帝国的计划了吧?”达比笑眯眯地道:“就算是凸焊帝国事后想耍什么花样,我们有明墨将军在又有什么可担心的,无非是给明墨将军一个名扬天下的机会而已。明墨将军,你说呢?”

    达比这老混蛋确实不一般,至少这忽悠人的水平就足够高,明墨这种粗皮和他简直就不是一个级别,怪不得敢造反。

    明墨也有点热血上涌了。他为什么要造反,当然有要称王称霸的想法,皇帝谁不想当?达比也给予在座的人共分天下的许诺。虽然都是想当皇帝,但对于明墨来说,他想当皇帝原因和在座的其他人不同。在座的基本都富可敌国、贵不可言,富贵荣华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已经到手了,无非是想着更进一步拿到那最高的至尊之位——皇位。

    他看不起这帮杂碎,甚至鄙视。他想登上皇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皇位必然相随拥有的权利——至高无上的皇权。只有皇位带来的皇权才能倾尽天下、威荣尊崇、不可一世,这是支撑所有华丽外衣的本质。这个本质对他而言,就是皇权带来的无所顾忌发动战争的权利。

    站在战场上吸一口带着血腥的空气,那是对他来说最好的芬芳,胜过所有的鲜花盛开。听着人在死前饱含恐惧痛苦的绝望惨叫,那是对他来说最为美妙的音乐。鲜血喷涌淹没大地的一片血红,那是对他来说最为绚丽的色彩。

    明墨向往着这一切。如果说凸焊帝国的威廉姆斯一世,只是通过战争进行掠夺,壮大自己帝国的的狂人,那么他就是一个只想要拥抱战争,让自己获得满足快感的疯子。

    可惜这一切,现在的皇帝霍达无法给他,或者说没有人能给他,那他就要靠自己来争取。

    卡尔斯行星拥有丰富的资源、富饶的土地。火苗王朝的独有异能和先进科技武装起来的军队,强大无比。他试过向霍达申请带领舰队驰骋星际,他真的不止一次试过。他认为只要霍达在银叶上按个异能印章,只要他做这么个简单动作,那他就可以为霍达打下整个宇宙。

    可是霍达没有同意,他好象对战争毫无兴趣,除了一次对凸焊帝国的反击战,再也没有其它的军事行动。每当霍达看到明墨眼中对战争狂热的渴望时,总是有意无意的和他说着战争要谨慎小心,战争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还是最无奈的手段,然后就假惺惺的让他注意以前的老伤……

    霍达的话只不过是借口,这是他自己怯懦的借口,每次明墨都在内心咆哮,唾骂着霍达。至于霍达把他调到皇卫队,别人认为是一种优待,但他却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每到蓝月升起,他都躺在床上拼命压抑自己的渴望,自己的疯狂,这种感觉让他崩溃。所以当达比谨小慎微、躲躲闪闪的试探自己时,他决定抓住这个机会,于是加入了这帮杂碎。

    战争啊!我就要来了,等着我吧!让我杀了你们、杀了你们……要不就杀了我吧。

    “好吧,我不反对这个计划!”明墨两手放在脑后做枕,靠在椅背上,抬头看着屋顶,突然又带着无限遗憾的长叹一声道:“可惜了啊,霍达陛下!不知道你是死在武勇无敌的我手里,还是要死于一群杂碎小人的手里。”

    这话一说,比刚才的反对还刺激。

    邹丕先是惊呆了,等反应过来后气得浑身发抖。

    达比虽然脸色如常,表情平淡,但额头的青筋突突的乱跳,暴露了他的心态。

    欧朋的胖脸都胀的发紫了,估计要是能打得过明墨,现在就能抡他一板凳。

    三个人现在心里同时有了个想法:明墨这个粗皮不但是个缺心眼,还是个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