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长蛇破阵

作品:《三国:我曹家逆子,开局截胡邹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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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塌鼻子大兵,喜笑颜开的拎着一串人头,咧嘴说道:“哈哈哈!哥们儿我这次干掉四个人,赚大发了,有了这笔钱,赶明儿退役了,先娶他三房媳妇,一天啥也不干,除了吃就跟媳妇在屋子里造娃,光是想想都美滋滋的。”

    歪嘴大兵:“牛逼兄弟,不过,还是大黑最凶残了,那厮标枪投掷的最远,又有强弩在手,此一战,他收割了十一个脑袋。十一个啊!不但赚了一大笔钱,还直接升到了都伯的职务,真叫人羡慕。”

    “不怕,明日那帮杂碎来了,咱们再多杀他几人。”

    帮忙清点人头,军功的一个红下巴大兵投来羡慕的目光。

    红下巴今天据城而守,没出城作战。

    “诸位兄弟真英雄也!”

    红下巴大兵既羡慕又满是崇拜,他冲着众人竖起大拇指,掏心窝子道:“不瞒诸位,乐将军点兵时,我都快吓尿了,深怕会点到我们。万万没想到……真是建功发财的大好时机啊!希望明日我们也能出战就好了。”

    自己倒是轻松了,可眼睁睁看着出城杀敌的将士们,大把大把的领钱。

    升官的升官。

    尤其是他们回城那会儿,全城的百姓夹道欢迎,简直就是凯旋而归的英雄啊!

    红下巴真希望那个时候自己也从城外走进来,享受着全城百姓崇敬的目光,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啊!

    羡慕坏了都。

    这就是曹昂的精明之处,人性这东西,他完全看透透的。

    对贾诩这帮贼精的老东西,就可劲给他们画大饼,给他们勾勒未来美好蓝图,制定长远的、可行性极高的战略部署。

    对这些傻逼大兵和当地的那些老百姓,这些个目光短浅的既得利益者,效率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能看得到的好处,直接放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作战之前,就把一堆堆的钱摆在他们面前,走出城外,再走回来,这钱就是你的。

    简单、粗暴、直接、干脆!

    就问你亢不亢奋。

    一大群傻逼大兵们聊的正酣,都没注意到曹昂,贾诩,典韦他们过来。

    直到曹昂笑盈盈的洪声道:“放心吧,每个人都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只要你足够骁勇,敢拔刀,金、钱、良田,胸大屁股肥的娘们儿,人人都有份儿。”

    大兵们一见是曹昂,顿时就亢奋了。

    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曹昂登城墙,四处巡视了一番,叮嘱好各部诸将盯紧了,便回府衙休息。

    搂着貌似刘一菲的邹夫人,曹昂却是惦记着远在徐州的吕布小妾,貂蝉!

    邹夫人这个老娘们儿都长这么好看,也不知道有着闭月羞花之姿的貂蝉,究竟长什么模样,又是个什么滋味。

    啧啧!

    想着想着,曹昂忽然摇头苦笑了一下。

    就算他不怎么亲近曹操这个便宜老爹,终归是人家亲生的啊!

    许是这血脉里有老曹的基因,搞得曹昂和他爹老曹有着同样的喜好,老特么惦记着别人家的媳妇。

    一边搂着邹夫人,一边惦记着貂蝉,这让曹昂有了十足的冲劲,今晚注定又要邹夫人驰骋他三百回合,毕竟白天累了一天,委实没精力在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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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昂夜生活过的很惬意,很舒坦。

    城外二十里的纪灵,可就没这份心情。

    太特么闹心了。

    堂堂袁术麾下的将军,名震天下的大佬,居然败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

    传出去,只怕天下都会耻笑他纪灵空有虚名,实则是无能之辈。

    “哼!”

    “曹子脩,我誓杀此獠!”中军大帐,纪灵愤愤不平,一巴掌将面前的矮桌拍的稀巴烂。

    “咳咳!”

    陈兰清了清嗓子,从旁提醒了一句,“将军万万不可,主公一再叮嘱不可伤了曹昂性命,须将其活捉送回寿春。”

    雷薄长叹道:“此役,非战之罪,将军不必过于自责。”

    现在想起来,雷薄还心有余悸,自己还能活着回来,真是万幸呐!

    雷薄喃喃自语道:“也不知道曹子脩那个杂碎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宝刀,纵是环首刀,也远不及那古怪兵器,太可怕了!”

    当时负责攻击乐进方阵左翼的,就是雷薄,他亲眼看到冲在他前边的那些骑兵,冲着冲着,忽然就裂开了,人马俱碎,怎一个惨字了得。

    一千个骑兵,一冲,瞬间就死伤四五百人,等到雷薄回过神来时,身边就剩下七八十个活人了。

    以步卒碾压骑兵,天下罕见。

    “风闻,吕布麾下高顺率领的陷阵营,亦可以步卒硬抗骑兵。”

    “亦不知,高顺的陷阵营更胜一筹,还是曹昂的陌刀营更锐一分?”雷薄喃喃自语的说道。

    在战斗打响之前,城中的细作就已经探知曹昂麾下有陌刀营这样一支兵团,只是那个时候纪灵,陈兰,雷薄他们并不是很在意。

    万万没想到啊!

    这个前所未闻的陌刀营竟如此残暴。

    “比之陌刀营,更令人可怕的是他们的强弓劲弩,我已派人探知,他们劲弩射程竟达到了惊人的二百四十步之遥。”说话的是刘勋。

    “嘶!”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太惊世骇俗了。

    张勋呢喃着道:“这天底下,怎会有如此恐怖射程的劲弩?”

    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这仗还怎么打?”

    “根本没法打啊!我们还没靠近城墙,人家就先射死一大批了,一旦军心动摇……哎!”韩暹直摇头,他当黄巾贼这么些年,攻克无数城池,从未遇到过如此棘手的攻城战。

    在他眼中,陈县就像一只满身都是尖刺的刺猬,一口下去,还没咬到肉,就先被扎的满嘴血。

    怎么搞?

    “哎!”

    诸将摇头叹息,都想不到好的办法。

    难怪曹昂有恃无恐,敢于出城迎战。

    众人缄默许久,这时,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人打破沉寂。

    “曹昂大军的优势很明显,就是超长距离打击,但同时,他的缺点无疑也是很致命的。”说话之人,是刘勋的随军参谋刘晔,也是汉末三国鼎鼎有名的汉室宗亲,曹操麾下九大谋士之一。

    “乍一看,曹昂大军的矩形阵,有极大的弊端,左翼似乎是他们最薄弱之处,然而曹昂却在此处设有陌刀营,将本该最薄弱之处,变成了一个致命的陷阱。”

    “右翼八百骑护卫,阵前设盾牌,长枪,中军皆为强弩,及可投掷的短枪。”

    “看似阵法无敌,实则弊端很大。”

    “我觉得,诸位将军可以以一字长蛇阵试试,只要冲破他们的防线,冲进中军,那些强弓劲弩便如同移动的活靶子,再无半点防备。”

    刘晔一席话,令纪灵眼前一亮。

    “好主意!”

    熟悉阵法的都知道,一字长蛇阵以防守中反攻著称。

    静止时是盘着呈守势,欲行时蛇身成一条线,行进时之字,活动范围广。

    此阵攻击目的性极强。

    击蛇首,尾动。

    击蛇尾,首动。

    蛇身横装,咬!

    首尾至,绞!

    在行进之时,可以令打击面缩小,从而避开箭矢,以最小的损失冲进敌军方阵。

    下一秒,纪灵又皱起眉头。

    一字长蛇阵好是好,可谁能保证明日曹昂还会出城迎战?

    万一他据城而守,怎么办?

    纪灵:“若明日曹昂不出,当如何?”

    刘晔语气笃定道:“将军尽可放心,我料那曹昂明日必会出城迎战,甚至,今夜都有可能奇袭我营。”

    纪灵眯起双眼,“你怎知他一定会出城迎战?”

    刘晔微微一笑,说道:“因为他比将军更迫切想要结束这场战斗。”

    纪灵不解。

    陈兰插了一句,“你的意思是,曹昂怕了我们?”

    “不,”

    刘晔道:“如果可能的话,他会一举歼灭我们,当然,要是有机会的话,我想,曹昂更想吞并将军的大军。”

    纪灵闻言顿时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曹昂仅凭两万大军就像全歼,甚至吞并他的七万大军?

    不对,

    现在只剩下六万了,更可怕的是,对方的伤亡,可能就只有七八百人。

    今日之前,刘晔这么说,肯定会招来纪灵耻笑,但是现在,纪灵迟疑了。

    刘晔解释道:“将军不必将目光局限于陈县,你只要着眼天下,就会知道曹昂的处境有多凶险了。不仅仅只是曹昂,包括他父亲曹操,这会儿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将军试想,你家主公知道曹昂手中握有亩产六千斤的神物,作何反应,天下诸侯,他们要是收到这个消息,同样也会变得癫狂。”

    “这就是曹家父子即将面临的浩劫,所以,下官才说他比将军更迫切,哪怕有万一的可能,曹昂也会设法吞并将军的大军,迅速壮大自己,以此来应对接下来更凶险的局面。”

    纪灵连连点头,终于下定决心拍板:“就依你之言,明日破晓,长蛇破阵!”

    走出中军大帐,刘晔停下脚步,遥望陈县所在方向,黑夜中,这厮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儿。

    早在扬州之时,刘晔和曹操就有互通来信,分析天下局势。

    也就是那个时候,曹操派使者见刘晔,刘烨借曹操之威杀了郑宝,且收服郑宝部将。

    但是刘晔没有拥兵自重,他很清楚汉室衰微,自己无力回天。

    其实在扬州时,刘晔就有投奔曹操之心,只是一家老幼,家族产业都在扬州。

    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又有几人舍得抛弃祖家业,背井离乡。

    只是刘晔万万没想到,曹家世子,竟如此骁勇果断。

    不妨陪他玩玩。

    “世子啊,你可千万别叫我失望,万一我赢了,那我可就成了罪人了啊!”

    一字长蛇未必能够建功。

    不慌。

    刘晔还有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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