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那个曾经永远留在三峡水下的女孩(上)

作品:《龙族,从八岐大蛇开始

    CassellCollege,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五大湖区的私立、贵族、精英院校。这些形容词都不能准确表述这个学院,它是疯子和怪物的乐园。

    ‘龙族’混血种的学院。

    那里的教授们有的曾在精神病院手拉手,有的曾经满世界播种,有的至今仍然在FBI那里留有黑名单。

    气人的是,这些栽种教授们无一不是世界知名大学的博士学位,他们千奇百怪,却腹有韬略。

    腹有韬略的教授们推翻了‘进化论’,笃信‘龙’曾作为智慧种族统治世界。

    人类不再是进化树上唯一的顶峰,‘高等动物’这种自称变为了一种讽刺。

    在哺乳类进化为人类之前,爬行类中就曾出现顶级的智慧物种——龙。

    龙族的历史在人类崛起后,就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或者说,龙族的时代成为历史之后,人类崛起了。

    那些只有只鳞片抓存在于上古神话中的龙类,它们并非从此消失了,一时的式微仅仅代表了沉睡,拥有最神圣血统的龙王们,终将再次苏醒。

    在君王们醒来的那日,它们将再次竖起战旗,坐在铺满血骨的王座上,向世界发出复仇的咆哮。

    现世的人们并不清楚这一件事,他们重复着三点一线的生活,醉生梦死,或苦苦挣扎。

    混血种们封闭了龙族的消息,给这虚幻的平静世界蒙上一层轻纱,他们拥有龙族的血统和人类的内心,共同守护着龙族的秘密,也承担着守卫者的职责。

    可以这么说,混血种们,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统治者。

    混血种们也有很多派系。

    对未来感到绝望的消极派,

    试图成为新龙族的末日派,

    以汉高为首的两面派,

    以及,与龙族死不罢休的秘党。

    卡塞尔学院便是密党的人才输送中心,那里培训处最优秀的混血种,输送到世界各地,预防龙王们的苏醒,必要时制定屠龙计划,意图将那些死性不改的龙类打回长眠中。

    酒德亚纪就是卡塞尔学院的一员。

    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如墨的黑发披在肩膀上,胳膊上挎着国宝级的巴宝莉包包,包里装着口红,纸巾,小镜子,粉底,以及一把经过卡塞尔装备部改装的勃朗宁手枪。

    黑色公主鞋里没有穿短袜,能看见娇嫩的脚趾露着浅青的血管。

    酒德亚纪坐在尚景公园的长椅上,低头捣鼓着手里,偶尔将垂落在眼前的黑丝别到耳后。

    安安静静的,就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沿途慢跑的小伙子们总是频频回头,他们应该庆幸公园里没有电线杆。

    “是否检测到未知龙类?”

    “否。”

    “是否使用言灵?”

    “否。”

    “身体状况是否异常?是否发现疑似炼金设备?是否发现危险混血种?是否发现……”

    酒德亚纪熟练地一一回复,电话那头是卡塞尔学院的管家,人工智能‘诺玛’。

    偶尔有些‘条件不错’的男生,也曾尝试过搭讪。

    酒德亚纪就只是浅浅地笑笑,温柔地拒绝。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想起自己的孪生姐姐——酒德麻衣,那位细腰长腿大胸脯的忍者。

    她和麻衣从小就没有生活在一起,也说不上什么感情。

    二人明明是孪生姐妹,但与血统优异,被风魔家族看中的姐姐不同,她的血统只有B,言灵更是序号21的‘猛豹’,效果是令敌人感到恐惧。

    出自“即诸书所谓食铁之兽也。……《尔雅》谓之‘白豹’,《山海经》谓之‘猛豹’。今四川川东有此兽。”

    听起来很吓唬人,简直和‘言灵·皇帝’有异曲同工之妙。

    可是受到血统的限制,这种能力只对那些普通人,心态差劲,或者血统更差的人有效,明明是精神系言灵,既没有‘深眠’的催眠效果,也没有‘梦貘’的诡异。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上帝永远是贴心的,在牠为你关上门的时候,还会顺便把窗户给封了。

    酒德亚纪不仅血统比不上自己的孪生姐姐,在身材方面更是一个天一个地。她与麻衣在一起的时候,雄性的目光永远都汇聚在对方的身上,而自己就像是衬托鲜花的绿叶,尾随天鹅的丑小鸭。

    酒德亚纪不由想到了她的同学,叶胜。

    那家伙也总是嘲笑自己的身材,讽刺自己腿短的事情,每次都把她气得跳脚。更见鬼的是,在每次实习任务中,那家伙偏偏每次都是自己的搭档。

    酒德亚纪甩甩头,站起身沿着青石板漫步,小路两侧都是茂密的小树,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味道。

    她的心情舒畅了不少。

    酒德亚纪并不嫉妒自己的姐姐,仅仅是有一丢丢伤心而已,或者说,自哀自怨?

    她也不讨厌叶胜,那个大男孩只是太过幼稚,喜欢用这种方式吸引自己的注意而已。

    酒德亚纪是个好女孩,大和抚子一般,拥有者母亲般温柔的好女孩。

    知足常乐,喜欢平平淡淡。

    在听说加图索家族的少爷,在假期过后就要正式入学时,学院里的女孩们瞬间化作叽叽喳喳的麻雀,三句话里,那个名字就会被提到一次。

    叶胜也装作偶然的样子,试探过自己的反应。

    她神秘笑笑,对方却急了眼,想想真是可爱。

    “吼——”

    突然炸响的吼声,惊醒了想入翩翩的酒德亚纪。

    她条件反射般抬起头,身体瞬间绷紧,微微弓着腰,一只手已经伸入Burberry包包里握紧了勃朗宁手枪,他相信那帮疯子的行动力,对这把枪有绝对的信心。

    ——只要不爆炸,绝对能用手枪打出巴雷特的效果,一枪干爆猛兽的脑袋。

    ——只要不爆炸的话。

    这位文静乖巧的女孩,瞬间变成了一头蓄势待发的野兽。

    她猫着腰,向着声音传来的房间摸了过去,黑白色高帮帆布鞋踩在草地上,谨慎地避开了每一枝枯木,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当她终于来到声音发生地时,却愣住了。

    浅草地上,一个似乎是高中生的少年,正单手掐着一只成年母狮子的脖颈,将狮子死死摁在地上,少年的另一只手,却无视狮子的挣扎,温柔地抚摸狮子的脑袋。

    几缕偷偷溜进来的阳光,将少年的白发映射成银与金之间的颜色,就好像少年此刻的所作所为一样荒唐。

    明明看起来没有那么健壮,足以撕裂成年男性的狮子,却在他手下毫无反抗之力。

    行为也是那么矛盾。

    一点凶残地掐着狮子,摁在地上;一边有温柔地轻抚着它,就像安慰一位迷路的孩子。

    狮子后腿挣扎了几下,立马迎来了少年一顿胖揍。

    少年一边用巴掌打在狮子头上,一边带着不满咒骂:“再动一下,我特么毛都给你薅了。”

    之前正想鱼死网破的狮子立马安静下来,少年也恢复温柔的母性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