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热爱的生活

作品:《光荣之凤凰城的女儿们

    近卫军渐渐回归到之前热情而平淡的日子。就像玛尔斯王子说过的那样,做为一名战士,一次胜利不足以夸耀一生。无论格雷恩对军队生活的看法是否有所改变,他只是在寻找合适的机会,来兑现他对阿斯特拉尔先生的诺言。

    当然,他喜欢在帕林卡巴卡玛大陆上游历的时光,怀念那种清苦却执着充实的生活。当他真正加入并了解了近卫军,也是真心向往。但是,他时刻都没有忘记阿斯特拉尔先生的嘱托,要把艾尔希娅带到圣城。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更让他感到,只有尽快完成先生的心愿,才能彻底安心,

    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他还没忘了,他是为了特林维尔免受六个月的苦役,才答应了国王的任命。眼下距那个任命还不足三个月。而且刚刚经历过与海盗的大战,他和士兵们历经战火洗礼的情义也让他心有不忍。

    他决定暂时不要提出会令国王不快的想法。可这样一来,他也只能静下心继续做一名近卫军中队长。

    雷思睿夫人已经都听说了。虽然格雷恩不无委婉地提醒过他了,可是大个子维卡还是一个不小心给说漏了嘴。虽然他马上就捂住了嘴,可是已经晚了。雷思睿夫人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后,她反而松了口气。

    她安慰着格雷恩:“这点儿小小的委屈,和国王陛下给予我们的恩典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我的儿子,不要为此去怨恨我们的国王,而是永远心存感激。没有国王和王后陛下的恩惠,就没有我们母子的今天啊。没有陛下,你也就做不成近卫军的队长了。更别提立下这次大功了。”

    格雷恩笑着回答:“当然,母亲。我会的。”

    就在不久之前,雷思睿夫人还只是祈愿,只要她的儿子能回到她身边不再离开,她就别无所求。现在,她的儿子不但就在她的身边,而且,用立下旷世的战功,回报了国王的厚爱。她已经幸福地不知要去感谢谁了。

    所以,她决定,要去爱所有的人。

    她看着艾尔希娅小姐。她还是如第一天见到她时的那样默默无言。但是她的温良娴静却是最美好的品质。雷思睿夫人看不出她的出身,因为她的美貌和气质,堪比最高贵的公主,却什么活儿都难不倒她。去井边提水,灌溉花园。做饭、浆洗衣服无一不做,她也全看在眼里。

    她很是喜欢艾尔希娅,心里也有好多疑团。趁着艾尔希娅小姐不在身边时,她也曾私下偷偷问过格雷恩。可是他总是微微一笑,就岔开了话题。她也只好不再问下去了。

    何况,无论她对少女了解多少,并不妨碍她一如既往的爱艾尔希娅。少女纯净的眼神里总是让她心底平静。而且,格雷恩和艾尔希娅的关系也令她感到奇怪。

    他们之间是一种亲密而又随和,淡然而又尊敬,说不出的感觉。儿子离家一十七年,带回来的这个美丽柔情的女子,却又不是情人—这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她能看出艾尔希娅对格雷恩情感上的依赖。而这正是她感到奇怪的地方。

    雷思睿夫人百思不得其解。见到艾蕾诺亚王后时,她忍不住提到了艾尔希娅小姐。“真的,我还从没见过像她那样美丽典雅的小姐呢—就像一个仙女呢。”她说起个没完了。

    王后听到她把那位姑娘夸到了天上,她笑着说道:“伊美雅从小长到现在,我还从没有听你这样夸过她呢。这位年轻的小姐,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美貌吗?”

    雷思睿夫人赶忙笑着说:“若是单论美貌,伊美雅公主自然不会输给艾尔希娅小姐。可是,”她禁不住双手捂着胸口笑了。“我可是看着伊美雅公主长大的,当然知道她有多可爱。可是,我们的小公主未免太淘气了些。”

    一说到这个,连艾蕾诺亚王后也不得不承认,“唉,雷思睿夫人,你这样说肯定是想给我这个当母亲的一点儿颜面吧。她何止是淘气了些!一个不小心,她会把王国的天都掀起来的。”

    两个母亲想着伊美雅可爱的小脸蛋儿和嘟着小嘴儿时的精灵古怪,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王后又说道:“我对这个年轻的小姐,也产生了很多好奇。像你说的,她真的不是格雷恩的情人吗?要是她不见怪,我倒是想见见她呢。”

    雷思睿夫人叹了口气,说:“王后陛下,多遗憾啊。艾尔希娅小姐性子温顺贤淑,气质柔和端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也是个公主呢。唉唉,多可惜啊。可惜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姐,却不能说话呢。”

    王后大感意外,感叹之余,她问道:“是啊,多可惜啊。艾尔希娅小姐是天生就不能说话的吗?格雷恩是在哪里遇到她的?她没有其他家人吗?你听格雷恩说起过吗?”

    雷思睿夫人连连摇头:“我也问过。可是,格雷恩却总是笑着让我不要再问了。反正,在格雷恩面前,艾尔希娅小姐也从没说过一句话。”

    王后点头沉吟道:“听你这样说,这位小姐是有些怪异,想必也有些骄傲,未必肯见外人呢。既然如此,也不必勉强人家。说不定,我们的这几间大屋子还未必配得上她呢。”她笑了,“不过说实话,我对这位小姐是越来越好奇了。”

    转过头来,她皱了皱眉头,说道:“不过,你倒也提醒了我。不知道我们那位小公主现在在哪里?一刻看不到她我就心神不安。说不定此时此刻,又在哪里闯祸了呢。”

    格雷恩并不经常回家。他和特林维尔更多时候都住在近卫军营。特林维尔已经完全适应了军队的生活,继而把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近卫军里。而且,他还把升为中队长当做了下一个目标。

    有时,还他会在心中偷偷地想到,海盗竟然已经被消灭了,再也没有机会立下战功了,想和格雷恩一样晋升到中队长,只怕遥遥无期了。他甚至有点儿怀念起海盗来了,常在心中叹气:“哎呀,干嘛把他们都杀光呢!早知道,多留下几个就好了。”

    当然,他的这点儿小小的私心,也是绝不敢让格雷恩知道的。

    紧张训练之余,他们偶尔还会到蓝莓老爹的酒馆儿痛饮一番。就像今天,看到特林维尔因期待和好朋友们相见而兴奋涨红的脸,格雷恩无法拒绝。况且,海滩大战之后,特林维尔还一次都没有去过呢。他的朋友们,都不知道怎么盼着他的到来呢。

    这种时候,格雷恩都是让特林维尔走在前面的。

    虽然特林维尔无比地尊重格雷恩,可只有在蓝莓酒馆儿,他是从不推辞的。特林维尔那种当仁不让,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单论气势,别说在蓝莓酒馆儿,就是整个巴布科莱王城,你也休想能找出第二个来。

    可是,他的朋友们,就是喜欢看特林维尔那种大摇大摆,气比王侯的派头。

    在他们眼中,特林维尔本来就是猎人之王啊。

    而且,特林维尔虽然一直抱怨那身天蓝色的军服,俊美是足够俊美了。可是,未免美得有些娘娘腔,少了些阳刚之气,不太合他的口味。

    可是今天,他太兴奋,也太忙了些。所以,他忘了换下那身一直诟病的制服。更难得的是,格雷恩竟然也忘了提醒他。秉持着同呼吸共进退的想法,他也没有换下军服。

    于是,当两个身着近卫军礼服,高大英俊威猛不凡的军官一走进酒馆儿,立刻引起了轰动。特林维尔乐得合不拢嘴。

    朋友们围着他们,还没来得及敬酒,他们就发现,他们的大个子维卡竟然已经升官了。

    “特林维尔,你可真行!你已经当上小队长了。这才几天啊!要是没人拦着你,只怕很快你就会当上骑士团长了。说不定哪天,你穿上了近卫军军团长的礼服来到酒馆儿,我看也不是没有可能啊。”哈茨夫的惊叹,引起了很大的共鸣。

    “就是啊。”他们纷纷说,“这身小队长的礼服,确实很漂亮,也很合身。可是,还配不上我们的大个子维卡呢。”他们哈哈大笑。

    特林维尔一副懊恼极了的神情,他作势要脱下众人为之艳羡的军服。他不迭声地说:“该死!我竟然都忘了换衣服了。格雷恩,你怎么不提醒我啊。穿着这身衣服,朋友们还以为我有意炫耀呢。都怪你,格雷恩。你本该提醒我的!可是,你没有。”

    众人都笑望着格雷恩。他手端酒杯,怡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哦,很抱歉,我的老朋友。我和你一样只想着老爹的美酒,就把什么都给忘了。请原谅我吧。”

    特林维尔恍然大悟,他跺跺脚说:“就是这样!好吧,这次就算了。下次,格雷恩,你可一定要记得提醒我啊。”

    “谁还管你的下次啊!”蓝莓老爹笑着给他和格雷恩斟满了酒杯。“这次你们吆一定喝个够才行。能得到格雷恩队长的夸赞,我这个老头子甭提有多开心了。蓝莓酒馆儿永远都会欢迎你的,格雷恩队长。”他把头转向特林维尔,他都已经喝了好几杯了。“要是你的钱还的快一点,你就会受到和格雷恩队长一样的欢迎了—特林维尔队长!”

    特林维尔擦擦胡子上的酒,开怀大笑。

    他们都围在特林维尔身边,众口云云:“特林维尔,你不在这儿,不知道多无趣啊。我们太想你了,想听你亲口讲你们打海盗的故事呢。”

    特林维尔撇撇嘴说道:“小事一桩,有什么好讲的啊。还是说说别的事吧。再说,格雷恩队长可比我讲的好多了。你们还是请他给你们讲吧。”

    可他们显然不答应,执意要听他打海盗的故事。“快点儿吧,特林维尔。我们都等不及了,我们只想听你讲故事。”他们一贯的嘻嘻哈哈,让坐在一旁的格雷恩忍俊不禁。

    特林维尔看到众望所归,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他先四处观望着,如释重负。“班迪克呢?怎么没有看到他。”

    铁匠呲笑一声,说:“真想不到,特林维尔,你竟然会想念班迪克。我们还以为你最恨他了呢。”

    众人还没来得及发笑,特林维尔忙着为自己辩解:“说哪里话。你们都知道的,我大个子维卡没有亲兄弟,班迪克我们好歹吃过一个妈妈的奶,怎么也算是我的兄弟了。我怎么会恨他呢。”

    众人都说道:“既然这样,也好。我们去把他找来,让他也听听你的故事。”

    特林维尔连连摆手阻止:“算了,算了。下次我见到他,再讲给他一个人听吧。”

    在大家的欢笑声中,特林维尔意气风发地把酒一饮而尽。他大声笑道:“再来一大杯!”

    格雷恩坐在一边,看着他的朋友,心中无比喜悦。他还是第一次轻松完整的听他的朋友,讲述他们共同的故事。

    平心而论,特林维尔讲故事的本领,让格雷恩也自愧不如。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关键时刻更是添油加醋,精彩纷呈。紧要关头,他何止绘声绘色啊,简直手舞足蹈起来。听众们也被他勾得一时心花怒放,啧啧称赞。一时又惊悚战栗,为他和近卫军担惊受怕。连格雷恩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品尝着杯中的美酒,仿佛又回到了烈焰升腾的海滩。熊熊大火中海盗四散奔逃,却最终难逃可耻覆灭的那个夜晚。也想起为了阿波多利壮烈牺牲的战士们,一时心意难平。虽然战斗中他无所畏惧,但是,现在听到惊心动魄之处,也不禁有些后怕。

    他想到了久别的母亲脸上的皱纹和白发。又想起柔弱的艾尔希娅小姐温柔的双眸。如果不是天神的庇佑和特林维尔的忠贞,只怕他已经在海滩上,和那些战士们一样以身殉国了。那样一来,只能让她们为他伤心欲绝以泪洗面。而且也更加无法完成阿斯特拉尔先生的嘱托了。

    好在,他现在安然无恙,还可以安详地喝着酒,听他的朋友讲故事。

    他摇摇头,不再去想。他只是低头,看着眼前那杯血一样鲜红的美酒。

    格雷恩也一直在犹豫,是否应该把他随时都会离开近卫军,离开阿波多利的念头,告诉他的朋友。他能想象的到,特林维尔听了一定会伤心难过和失望的。

    当他看到特林维尔在朋友们的相伴下快活的大笑。他想:“还是等到那一天,再说吧。”

    反正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丰收节过后,他就要离开近卫军了。

    ※

    没有人知道他的决定。丰收节却很快就要到了。

    格雷恩儿时的记忆中,那个盛大的狂欢节日虽已经有些模糊,可那欢腾的场面即使只经历过一次的人也会永生难忘。离开家乡太久了,第一个丰收节马上就要来到了,对他来说,就像是第一次经历,还透着一点新鲜。

    格雷恩不是一个特别爱凑热闹的人,但是他仍然希望能亲身参与到其中。

    丰收节带给忙忙碌碌的阿波多利国人难得的几天恣意狂欢的日子。这几天里每个人都可以肆意地挥洒去一年的辛劳。男人们可以尽情地去酒馆里喝上几杯,再泼辣的女人这个时候也不敢去阻拦自己的汉子。那是要被耻笑的。

    并不是只有男人才能在这样的日子里痛痛快快地开怀畅饮。女人们照例这几天也可以不再做家务了。

    当然,男人们酒醒之后,他们会去把女人们丢下的活计一一做好。

    在疯狂喧闹节日的最后一天,祭拜过天神之后,阿波多利的田地将全部被收割。农民辛劳的一年就这样过去了,而庄稼的收成关系到整个王国的安定,历来也被国王所重视。重视的最佳体现就是每年的丰收节,王室也会派出代表,象征性的参加土地的收获。

    国王届时还会亲身到游行现场与民同乐。那也将是整个丰收节狂欢的最高潮。

    格雷恩想象不出这个丰收节将会与以往的有什么不同。对他来说,不论他在游行队伍里,抑或在围观的人潮里,那怕是混在酒馆那些醉醺醺的酒鬼里,这个丰收节毕竟是他回到家乡后的第一个狂欢节。

    当得知国王把丰收节游行时担任仪仗队的任务交给近卫军团时,他也打心底里感到高兴。近卫军团有三个骑士团,他们的团长都是出色的老兵。那么,谁的骑士团才能有此殊荣呢?

    近卫军团有九千多人,每个人都争着想去当排头兵。战士们身披雪白的斗篷,穿戴着阿波多利最威武的蓝色铠甲,蓝色的头盔上还要插上一朵鲜艳夺目的大红花,骑着佩戴银鞍的白马,威武中通通透透的俊美。

    每个仪仗队的士兵从大街上走过去的时候,围观的男人看到他们都自形惭秽。女人们会把这一天仪仗队的每个士兵都拿来和身边的丈夫比较。

    家有待嫁女儿的,妈妈们会带着手里拿着红花的女儿们去给那些健儿欢呼喝彩,一边还对女孩儿们说道:“女儿啊,以后要嫁给这样威风的男人才不会亏待了自己啊。不要像妈妈一样嫁给你们的爸爸,整天不是在酒馆里沾满了酒气,就是在田里累得一身臭汗……”

    通常女儿们听不听得到,就不得而知了。只看到那些女孩儿们手里的红花和比花儿还要娇艳的脸蛋儿上飞起的红霞。

    格雷恩所在的王国骑兵近卫军团能争取到做为游行时走在最前方的权力,并不是阿波多利国王的恩典。

    其他军团长也只是在背后抱怨,没人敢当面指摘国王的偏心。近卫军过去和现在的赫赫战功让任何一支军团都相形见绌。

    这也就是它能年年成为排头兵,而又总能让那些想取而代之的人都乖乖闭嘴的原因。

    但近卫军在争当仪仗队的事情上却发生了严重的内讧。事到如今,格雷恩这才知道,这竟然也成为了近卫军的一项传统。

    格雷恩宁可站在围观的人群里,或像小时候一样爬到那些高楼上,找个窗口或者干脆骑在阳台的栏杆上。如果平时做这些事,会被主人痛骂一顿,逮到还有可能在屁股上挨上一巴掌。

    可怜的母亲们也会脸色蜡黄地一边祷告,嘴里只管胡乱答应着平日里绝不会答应的,顽皮孩子们的各种无赖要求,一边拧着他们的耳朵一路逶迤而去,不理会孩子们或真或假的嚎声。

    但是丰收节这样的日子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比起这些捣蛋鬼爬墙上房骑栏杆更加疯狂的举动比比皆是,谁还会在乎他们呢!

    格雷恩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既开心又伤感。那时,他的父亲老博迪·格纳尔还在世啊。父亲从不会为他在丰收节上的调皮而打他,有时连训斥的话都不说,只是微笑着看着他。

    他想起和父亲一起渡过的那几个渐渐远去的丰收节,心中无限感慨和伤感。

    格雷恩不觉得走在盛大游行队伍的最前面是多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在他看来,那些威武雄壮的好男儿,在盔顶插上一朵硕大娇艳的红花,被路上如山的人潮指指点点,未必有多么赏心悦事。

    可是,看来他的中队里其他人可并不这样想。他们期盼的眼神,让格雷恩对士兵们的热情有了更新的了解。甚至特林维尔也跃跃欲试的想挣得旗手的荣耀。那是和平时期至高无上的光荣!

    格雷恩偏偏偶尔也会做些不合时宜的事。他曾一度试图阻止第一中队的士兵,去挑衅其他的中队。当他还在犹豫时,却看到菲洛团长微笑着冲他摇摇头。

    “格雷恩中队长,担任暴风骑士团团长近二十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现在小伙子们的劲头儿好比鱼儿跳进了激流,都身不由己冲着一个方向狂奔呢。拦是拦不住的。我要是像你一样年轻,也早就跻身于汪洋之中一起向前冲了。”

    没想到,连堪称近卫军中最沉稳有德的老兵也不赞同他的想法,甚至暗示他也应该和他的士兵们,一起去为了近卫军的荣誉而战。

    事已至此,格雷恩被这个庄严滑稽的仪式弄得哭笑不得,他不能再去劝阻特林维尔和他的士兵了。毕竟,这件事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