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 小倩要喝酒

作品:《和警花同居的大侠

    第五百二十五章 小倩要喝酒

    这次我们出来,带足了生活用品,因为有小倩和莺莺跟随,所以女人用品很多,什么洗发液,洁面奶,沐浴液,浴袍……那也是应有尽有,就连卫生巾也一起备着了。至于食物和水那就更不在话下了,带了很多。

    摸到了汽车的后备箱处,从里面挑出了几样两个女人平时喜欢吃的东西,两袋薯片,几包妙脆角,几包素饼干,又拿了两瓶矿泉水。

    回到帐篷里,我将东西分发给两个女人,两个女人却又将各自的合到一起,放在下面的帆布上逐一摆开,一袋袋地扯开了,然后一起享用。

    我瞧着她们这幅架势,不禁怔了怔,叫道:“喂,你们不会是想吃到天亮吧。”

    莺莺倒是毫不在乎,朝我扮了个可爱俏皮的鬼脸,又努了下小嘴:“反正又睡不着,吃到天亮就吃到天亮呗,正好可以聊聊天。”

    我不以为然地说道:“拜托,你们不睡,老公我还要睡呢,今天晚上,我前前后后忙个不停,你们总得让我稍稍消停下吧。”

    小倩立刻朝我投来一个嘲弄的眼神,哼道:“少来!有我们两个美女在你身旁,你真能睡得着才怪,躺下只会让你胡思乱想。”

    莺莺一阵嬉笑,我却是颇觉尴尬,连忙干笑着转移话题:“小倩,莺莺,咱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们说说老公我有那些毛病?”

    两个女人闻言均是一愣,还是小倩嗤嗤地笑了起来:“怎么了,我亲爱的老公,你是想每日自省修身养么?”

    我哈哈大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莺莺却已经道出了我的第一个毛病:“好色!”

    我昏,这话搁着谁说也轮不到你莺莺来说吧,说到好色,咱俩似乎是在伯仲之间,半斤八两啊。

    小倩立刻道:“花心!”

    呃……这个我倒是承认,都已经有六个女人了,这也算是花心得可以了,都快赶得上韦小宝了。

    莺莺马上嘻嘻一笑:“喜欢偷窥!”

    我有点哭笑不得,这话还是不该莺莺你来说,没错,我是比较有偷窥欲的那种人,但是你比我好不了多少,上次在乡间田埂上,还是你怂恿我去偷窥的呢,我不服!

    我苦笑地看着她们:“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有吗?有就都说出来吧。”

    “多了去了,你老是不耐烦和我们一起购物,陪着我们购物的时候,你脸上装出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其实心里就是巴不得我们赶紧买了就走……”

    “从来不主动陪我们去做美容做头发……”

    ……

    一段时间以后,我被两个女人左右夹攻,感觉自己的脑袋有点晕乎了,实在是忍不住才打断了她们:“呃……你们说的我都记住了,以后我保证一定改,咱们现在换另外一个话题。”

    她们数落得正是带劲,我生怕她们不肯就此罢休,连忙飞快地抛出一个重磅话题:“小倩,莺莺,你们说将来咱们到哪里定居好呢?”

    这个话题果然吸引了二人,两个女人眼睛里立刻光彩四射,小倩若有所思地道:“新加坡其实蛮不错的。”

    莺莺马上持不同的意见,摇头道::“我喜欢加拿大,我曾经去过一次加拿大,我发现那里特别适合定居。”

    本来我抛出这个话题只是金蝉脱壳之计,只是想阻止她们继续合伙数落我,可是让我没有料到的是,我抛出的这个话题竟然引起了两人旷时持久的争论,关于这个话题,她们两人竟然一直辩驳到了天亮,最后,直到当村子里的鸡逐一开始打鸣时,两人才无精打采地罢兵休战。

    三人躺在帐篷中略微咪了一小会,小乔就过来催促我们动身出发了,很快,三辆越野车驶出了小村落,然后就是崎岖的山路,很是有些颠簸,难受得紧。

    不过两个女人倒是无所谓,因为两人都是一夜未睡,此刻她们已是困倦至极,车没走出多远,她们竟然一左一右地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经过很多个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在傍晚的时候抵达了罗田小镇。我记得很清楚,上次一行人也是在这里驻扎的,而且我恰好就在这里碰上了薛琳和潘柔,她们是率领红色风暴广告公司的员工来这里拍摄广告的。

    罗田镇的这条大街上,正对着远处的凤栖山,那是一座巍峨的山峰,在暮色下,凤栖山依旧是那样,山上树木丛生,清逸秀丽,奇峰耸立之处,周围是云雾缠绕……

    车开到了上次来时下榻的宾馆,两个女人自然还是和我住了一个房间,不过这里毕竟是边远小镇,虽然也挺繁华的,但是这里的宾馆很显然够不上什么档次,没有那种那种家庭式的高级套房,宾馆里的房间倒是和大城市稍稍好点的旅馆差不多,有一些基本的设施,好在那张床倒是挺大,三个人能够睡得下。

    按照老乔的意思,今天晚上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上,明天清早就出发,挺进凤栖山。

    两个女人进了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去一路的风尘,然后我们在宾馆的餐饮部吃了晚餐,接着我被两个女人拉着去逛街。

    这里虽然是个偏僻的小城镇,不过在我看来,还是很有生机的,倒像是一座古城,那青色悠悠的石板路,完全一派江南水乡一样的房屋,小桥,流水,人家……

    时间已经是晚上,不过这小镇是有夜市的,街道上都是一些小的店铺,诸如手工艺店,小吃店,小酒馆……倒是挺热闹的!

    两个女人对那些手工艺店倒是挺感兴趣的,而且这次出来两人只顾着给自己买东西了,她们都还没给雨菲她们几个买什么礼物,因此我们在这些手工艺店里盘桓了约莫半个小时,挑选出了七件不同的手工艺品,我们三人每人一件,雨菲她们几个每人一件。

    出了手工艺店,小倩忽然就喊着酒瘾上来了,她要喝酒!小倩已经很少喝酒了,她嚷着要喝酒,我当然乐意奉陪。

    刚刚已经说过了,这小镇上很多看起来像农舍的小酒馆,所以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喝酒的地方。

    我们来到的这家小酒馆是一个当地人开的,这里的老板,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皮肤黝黑的男人,见到我们进来,马上一脸热情地过来招呼,我们选了个好桌位,点了几瓶子青稞酒,一杯酒下肚子,我的胸腹里立刻浮出了一团热气来。

    莺莺虽然平时也喝酒,但是却并不擅长喝酒,所以她只是在一旁小口地抿着,我和小倩却是接连碰杯,两人一口气干了数杯,这酒是这店老板自己酿制的,口劲还挺大,好在小倩是海量,而我的酒量曾经在她的熏陶下增进许多,现在已经颇是那么回事了。

    “这酒不错!”小倩很畅快地赞道,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个酒鬼的笑容。

    我微微一笑,咂了咂嘴:“酒确实是很不错,不过小倩你答应过我不酗酒了,你得说话算话,咱们喝舒服了就算了,OK?”

    “行了!自从那次答应你以后,我不是一直都没怎么喝酒了么,你还瞎担心什么”小倩又是干了一杯,忽然轻轻地叹息一声,又对着我和莺莺笑笑了笑:“老公,莺莺,还记得昨天晚上咱们的那个话题吗?”

    莺莺轻轻地啜了一口,眨眨眼睛:“怎么不记得,不就是讨论我们将来在哪定居吗?你说新加坡,我说加拿大……”

    小倩咯咯大笑,酒杯往桌上一放,仿佛有些兴奋地说道:“那是我昨天的想法,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觉得这里定居很好,将来我们就在这里定居吧,这里实在是太好了!”

    莺莺差点一口喷了出来,喉咙咽了好几下,才终于将嘴里那口酒给吞进腹内,一副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瞧着小倩:“不是吧小倩,你居然想要在这里定居,这里有什么好的?”

    小倩微微一笑,津津乐道地讲道:“这里好处太多了,首先,这里是边陲小镇,挨着的就是乡间,而且这里没有大城市里的那些工厂,所以这里的空气很好,我敢说夜晚在这里看星星一定很明亮。其次,这里有很好喝的酒,这酒喝起来竟然不比那些国外名牌陈酿差,而且酒中还隐隐带着一丝乡土的气息,我很喜欢这种味道。第三,这里民风淳朴,虽然这里的人都不富裕,但是我感觉这里的人都挺亲切的。”

    小倩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微微皱着眉头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里实在是太落后了一点,如果我们生活在这里会很不方便,比喻说小镇上连个商场都没有,甚至都没有高级的美容美发沙龙,这对一个女人来说不是太残酷了吗。”

    小倩摇了摇头,立刻反驳道:“切!这还不简单,你要是想买什么,可以去其他城市去买,你要是想美容美发你可以去其他城市嘛,这太容易解决了!”

    瞧着小倩脸上憧憬的表情,我有些瞠目结舌,两个女人平时都是购物狂,而且隔三岔五地要做一些很高级的美容护肤美发,要是像她所说的那样,在这里定居,到别的大城市或者国外去购物和美容美发,那非得先坐火车然后转飞机,那还不得累死,尤其是我这个跟班!

    莺莺仿佛有些无语了,最后只是叹息了一句:“小倩,我实在是佩服你那丰富的想象力,不过你这是白日做梦,我可不要在这里定居。”

    小倩的脸上立刻露出一丝不快,朝我又嗲又腻地一声:“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