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沮丧

作品:《淫贼外史

    流氓地痞历来都是极招人恨的行当,多为结队横行,欺负老实百姓。由于他们不行杀人放火之类的大恶,官府根本懒得理会,所以只能留给爱出风头的游侠们去处理。一些边远山村没有官府,也罕有侠客经过,百姓们若是受欺太甚,就会托那些出远门的乡人到江湖上散布消息:俺们家乡有流氓,要练级的侠客们快来呀!

    杜鹃千里迢迢从江南跑到太行山区,就是因为接受了一个从白鸟屯跑出来散布消息的人的委托——长时间不活动筋骨,小侠女担心武功退步。

    当然,这也是侠客应管的闲事。

    得到了“名女侠”杜鹃的承诺,白鸟屯人兴高采烈,先行跑回村里邀功,结果侠还没到,这事就传进了那四个流氓的耳里。流氓最怕侠客,乡下流氓尤甚(边远山区的人没见过世面,以为侠客所习之武能够通天彻地——作者注),听说有个“武艺高强的大侠”就要来料理他们,四流氓怕得要死,赶紧收拾细软,偷去两匹马仓皇逃离了村庄。

    人说冤家路窄,这话不假。只跑出十几里地,四流氓就和前来对付他们的人撞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本应循着常规思路走——女侠杜鹃名满天下,四流氓自知不是对手,只得乖乖束手跪地,苦苦哀求一条生路。但问题就出在:白鸟屯的传话人并不曾介绍大侠的身形样貌,也没交代是男是女。流氓们只当“大侠”必定是三头六臂、喷烟吐火的妖物,哪想得到会是个女孩。

    而杜鹃在抵达村庄以前,也没了解清楚她要对付是些什么角色。总之就是,狭路成了陌路,四流氓和侠女互不当回事。

    ——更糟糕的是,侠女没了“侠”这个前缀,就是一个孤身行走的美貌小妞,流氓们岂有不趁机流氓的道理?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杜鹃低着头走得神不守舍,脑海中反复回放着刚经历过的那几件令她颜面扫地的事(即:被山贼撂倒,被淫贼劫持,被迫在客栈打工等等),想得羞愤不已。后来决定先忘了这事,快点儿赶到白鸟屯把事办了,或可解气——解完气呢?去找宋昱吗?上哪去找呢?——也就是说,那会儿的小侠女心里乱糟糟的,很不在状态,有人与她擦身而过她都没注意。所以等四个流氓掉过头来把她围住了,她还发着愣,半天才傻傻地问了句:“干嘛?”

    “嘿嘿,当然是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美女啦!”——流氓们的值班老大答完,一挥手,四人倒也默契,八只手劈头盖脸,一齐扑了上来……

    杜鹃趴在地上的时候仍然神不守舍着,直到脸蛋被地面的杂草刺得痒痒的、反剪在身后的双手被扭得有些疼,这才回过神来,惊叫:“哎呀!不行!不算!”

    “嘘!别出声!”流氓们担心响动过大,要是被“正赶来的大侠”听见,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快放手!你们这些坏蛋!怎么不守规矩?人家还没准备好呢!快放手啦!”杜鹃徒然陷入困境,惊怒交集。

    没准备好?“被流氓抓住”也要先做一下准备活动吗?——四流氓互相瞪了瞪眼,不明白这“良家美女”玩的什么游戏,其中一个问:“你是说,要重来一次?”

    “废话!当然要重来!快放手,本姑娘绝非泛泛之辈,岂能随便被你们抓住!”杜鹃尖叫着,死命挣扎。无奈女孩的力气终究难敌四个男人,眼看大势已去大局已定大难临头……

    ——有关小侠女被擒的前事讲到这里,又仿佛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仔细想想,仍发现有个环节没解释清楚。上述的失手过程,侠女可以归结于自己的大意,用她的话说就是:我还没准备好,不算。如果是这样,后来小侠女对自己的武功丧失了信心这件事就说不大通了。不得已,这出戏只好讲到完整——尽管我有些犹豫……

    流氓的轮值老大征求了一下其他三流氓的意见,大伙儿一致认同该美貌小妞的建议很有创意,就说:“那我们就……先放开?”

    “罗嗦什么,快起开!臭流氓!”杜鹃很不愿意被陌生男人压在身下,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流氓们放了手,各自退后几步,围着看她爬起来,等着看她有什么新奇举动。只见“良家美女”杏眉倒竖、怒目圆瞪,逐个瞧了一圈,一边恨恨地拍去身上的杂草尘灰,然后又甩了甩手脚,终于开口:“说!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流氓。”众流氓答。

    “我知道你们是流氓?说!哪来的?”杜鹃好像在审判他们。

    “白鸟屯。”——流氓甲很老实,流氓乙却很着急:“你不是说要重来吗?可以开始了吧?”

    杜鹃心想:真巧,我正要去找你们,你们倒自己送上门了?也好,就地教训。于是说:“我要跟你们比武,不过你们要一个一个来!”——还是单挑保险,先前的山贼便是前车之鉴。

    甲天真:“啥叫比武?”

    乙无邪:“是打架吗?”

    丙活泼:“好玩好玩!”

    丁可爱:“我先我先!”

    四流氓弄明白了小妞的意思后,无不鼓掌喝彩,接着便争执起谁先上阵的问题,闹了好半天,最后围起来石头剪刀布……好烦,跳过!

    猜拳获胜的流氓乙得意洋洋,在杜鹃面前蹦蹦跳跳、嬉皮笑脸,很让侠女恼火,因为侠女认为自己是强者,而她所面对的不过是一头待宰的羔羊:你个羔羊,嚣张什么呀?

    流氓乙眼里的侠女也不是侠女,而是个有点特立独行的美貌小妞,以为她不过是想跟男人玩一个叫“比武”的游戏,因此兴高采烈,把这件事当成嬉戏。为了增加气氛,流氓乙一边怪叫一边对着空气瞎比划,猴拳、狗拳、流氓拳,乱打一通,把杜鹃烦得要死,也把作者烦得要死……再跳过!直接开打。

    “看招!”侠女的第一击仍是用脚,女人和男人的对打还是用脚比较文雅。身怀武艺的人出招都比较准,而且有效。流氓乙正兀自耍到自创的僵尸拳,舌头伸得长长的,结果下巴被踢了个正着。除了当场一屁股坐倒,还把舌头给咬破了,血淋淋的。侠女跟人比武很少见红,不料刚起手就把对方弄得这么惨,愣了一下,心里没由来的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也就不再进击。退开几步,做了个气派的收式,宣布战果:“你输了,下一个。”

    三个旁观的流氓见同伴摔得狼狈,也没去留意侠女说了些什么,一齐指着流氓乙捧腹大笑。流氓乙本来咬了舌头已经很火大了,再被甲丙丁这一哄笑,气登时不打一处出,口齿不清地叫骂着爬了起来,怒冲冲地朝侠女扑上去——管你什么游戏不游戏,老子吃了眼前亏,先找回来再说(淳朴的乡下流氓——作者注)。

    “干嘛!你输了呀?”侠女刚做了收式,想不到被打倒的对手竟然耍赖不认输,而且也不提醒一声就冲上来,仓促间不及再摆起作战架势,只好一拳照着对方的脸上打去。

    “咣”的一声;

    “哎哟”两声。

    流氓乙的印堂正中起了个包,乌青肿胀,晃晃悠悠地站在原地上发懵,两个眼珠南辕北辙地乱转。

    侠女也使劲地甩着手,跳着脚跑开了数步,牙缝里直吸凉气,却是把拳头给打疼了。

    对杜鹃来说,这种情况照理是不该发生的,因为正道武人比武,事先都会规定不许打脸。刚才那一下只能归罪于对手不守规矩,来得太突然,害得自己慌不择招,打错了部位。总之杜鹃是明白了:人的脑袋是很硬的,用拳头打拳头是很疼的。(杜鹃此时的感悟与上一章班鸠跟牛狂比武时的感悟有点雷同,笔者所要强调的也许是“男人头,别乱碰”这个道理吧——作者注)

    “懂不懂规矩呀?你输了!”侠女重复比武结果。

    旁观流氓还在大笑,对他们来说,这样的热闹实在太好看了。但热闹的主角却不这么认为,流氓乙挨了两下重的,自尊心很受伤,于是使劲摇了摇脑袋,把眼珠摇正,然后又凶神恶煞地扑向侠女,一边还大吼大叫:“小娘皮!敢打你老子!”

    打架这种事通常都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流氓乙既愣又不要命,这种人最讨厌,而且常常还拿他没办法。杜鹃看他这模样,开始有些怯场了,她认为比武不应该是这样比,对方根本不懂规矩,输了也不知道不认输,跟这样的人打太没意思了。这么一分神,流氓乙早已没头没脑扑了上来,俯下身将她的双腿抱住,同时一头撞进她的腹部……

    “喂喂你……哎呀!”杜鹃想叫停,想说不能这样打,想喊你这流氓……都来不及了。先是肚子遭到撞击,当即就喘不上气来,然后是下盘被制,重心全失,背部重重着地,七荤八素。再然后,不省人事……

    本来,我很想把这个情节写得游戏一点,或者轻松一点,就象我跟女朋友没事打架玩那样。但是这故事所要构建的毕竟是个严肃的世界,其间所要重现的毕竟是真实的古代武人社会,根植于现实就不能回避理所当然的尴尬。

    如你所见,在更多的情况下,暴力争端是很难能够从始至终地浪漫着。小女侠从踏入江湖起,就生活在正道武人为她们这类“江湖花瓶”设定的浪漫世界里,在浓妆艳抹的假象的掩饰下,侠女几乎没有机会去认识现实的残酷性,于是也无从正视自己真实的生存能力。

    小侠女不能永远都迷醉于特定规则下的虚假快乐,需要挫折更需要棒喝,因为现实终归是现实,很不安全。昏迷中的杜鹃做了个梦,梦见宋昱又跑来强奸她,还拿绳子捆她,但是捆完以后却跑去跟客栈的老板吵架,吵个没完,似乎把正事给忘了,于是杜鹃很生气,然后就醒了。

    醒来扭扭身子,手脚不能伸展,得出第一个结论:真的被捆起来了;左右瞧瞧,得出第二个结论:此地是个荒野破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之所在;第三个结论更不容乐观:身边的吵架之人既不是宋昱也不是客栈老板,而是来自白鸟屯的四个流氓,正面红耳赤地讨论着轮奸事宜。这应该是一个女孩所能想像得到的最糟糕的“一觉醒来”吧。但是杜鹃并不忙尖叫,也没打算哭,而是叹了口气,闭上眼——听天由命之前,先静静地做一番检讨。

    起初,侠女还想为失手找点儿理由,比如对方耍赖,比如自己不小心。后来终于承认这些全都说不通,都被人捆起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原来,以前的比武都做不得准,那些侠都没认真跟我打。”

    ——“原来,我竟然这么弱,连一个最普通的小流氓都打不过。”

    ——“原来,行走江湖一点都不好玩。”

    不说了,小侠女至此顿悟,回到现实。而代价就是:失掉了自信,心情无比沮丧。如果不是第二天上午尿急挣脱绳子然后撞见宋昱一行,杜鹃也许就此退出江湖。当然,也可能天涯海角满世界找宋昱,总得有个人来负责她的归宿才行。

    后来,是很后来的后来,杜鹃跟牛狂说了那天发生的事,其时的小侠女已经有了不少真正的辉煌战绩了,就是说,已经实实在在地击败了很多对手,所以每当她回想起这天的事,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牛大哥你说奇怪不奇怪呀?我的武功比起以前好像也没进步多少,怎么当时就打不过一个小流氓呢?难道是那个流氓深藏不露,装作不会武功?”

    “呵呵,当然不是。”牛狂笑了笑,“你那时候只是用错了规则。比武和打架是两回事。”

    杜鹃似懂非懂,又问:“还有别的原因吗?”

    牛狂讲解出了一些道理,这里就不详细复述了。总结如下:

    任何人都有弱点,你不能因为轻视对手而忽略掉自己的弱点(再怎么小流氓人家也是男的,力气可比你个姑娘大);反过来,对手即便不强,总也有某个方面强于你——比如狗的牙齿。你如果看一条狗不顺眼想打它,可以拳打可以脚踢,就是别张开大嘴巴扑上去跟它对咬——拿自己的弱项去碰对手的强项,不会有好结果。

    牛狂这个狗比喻挺好玩,说的是打斗的智慧,估计杜鹃能听懂,并且就此解开心结。而故事,终于又可以回归主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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