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裁衣

作品:《淫贼外史

    古代的“多年以后”还是古代,戎马半生的女将军班鸠半夜不睡觉爬起来写回忆录——这是许多将门的传统,班老爹退休后很喜欢“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联营”之类的事,以为诗意。不过班鸠写的不是打仗的事迹,在女子的军旅记忆中,能留得下来的反而都是些意外的儿女情长。虽然有点鸡毛蒜皮,但班鸠老而不尊,不少地方写得很直露,常被同样老而不尊的兄长们偷去看。一些片断甚至被弄成手抄本流落民间,成为了当时黄花闺女书柜上常备的洞房指南,最经典的部分当属前文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想看吗?

    且听我念:“……那扇门很轻很薄,似乎打一个喷嚏就会飞走。可是门外的我的双脚却没由来地被灌了铅,仿佛面对的是千军万马、是崇山峻岭,叫人举步唯艰……从房间里隐约传出沉滞的喘息声,立时弹灭了我的犹豫,令我忽然对他心中的莫名烦乱有所感应……是不是因为牛狂的出现,令这个腼腆的男人一时无法适应?亦或是我不经意的一句轻慢言语,令他心生反感?”——难得这傻丫头还有这般缜密的心思,外表可一点看不出来。

    “……若因这样的缘故致使小昱误会我的深情,那可不妙。一念至此,我便再无返顾,轻轻推开了那扇烦心的破门,就像叩开自己的心房一般,脱口便说出了决定我这一生从此有了色彩的一句话‘小昱,我可以跟你睡在一起吗?’”——肉麻中,不废话了……

    “……小昱有双迷人的小眼睛,细长细长的,镶嵌于那张满含山野小兽般惊惶警慎的可爱脸庞上,暗透出几分动人心魄的炙热,令人欲罢不能地渴望焚身其中。或是我的开场白略显唐突,小昱起初呆呆的不知如何是好,但嘴角随即挂起的浅浅一笑,稍闪即逝间竟携着些许江山在手的从容。我不知道我对小昱的身不由己,是不是来自于他的这种变幻莫定的神色,每当我的身子感受到他迫近时散发出的热气,便无力抵抗胸中的狂涌,恨不能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将这身躯碾成碎末,再把碎末磨化为青烟,一丝不留地融进我的怀中……”——多年后宋老昱若是碰巧看到了这本书,必定要大大地抽一口凉气,大大地叫一声我的妈呀,好险啊。

    对于班鸠这段花里花哨的描述,笔者深不以为然:那会儿小姑娘情窦初开且涉世未深,恐怕还用不到“碾成碎末”这般疯狂的句子来修饰她对爱情的感悟吧。我认为这或许是老班鸠在经历完岁月冲刷后,自以为是的一种艺术加工,以便说服自己当时的爱情必定死去活来。好比许多人在写初恋回忆录的时候,总要加入一些刻意放大的浪漫佐料,不惊天地不足以诉说当时的痴痴狂狂,不泣鬼神不能够重现旧日的轰轰烈烈,以便对流逝不返的青春有个好听的交代。

    但是,等我接着往下读才发现想错了,原来此处的笔法竟是白描。跳过一大段对初吻的无聊感慨,且看:“……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个古怪的嗜好,见到喜欢的事物就会不顾一切地将它紧紧捏在手中,比如有一回我喜欢上了瓷杯,于是家里茶杯、酒杯,不管是青瓷还是秘瓷,全部在那一天被我捏碎了。而要是喜欢的那东西够大,我就会用全身的力气死死抱住它,那次我和哥哥们去皇宫里玩,看见有一棵漂亮的桃花树很喜欢,我就扑上去抱在树干上,一整天也舍不得下来(我猜这丫头乃考拉转世——我注),后来那桃花树就被我抱死了,害爹赔了皇上二百五十吊钱……哥哥们说我有虐物倾向,还说我变态(没变态才怪——我又注)……其实这只是我对一件东西喜欢到了极处的一种表达方式。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世上总有些东西如此美好,美好得让人胸腔颤抖,无可抑制地想要尽情zhan有,zhan有了又忍不住想紧抱它,哪怕它们都是那么的脆弱、那么容易被摧毁……”

    如此看来,宋昱这一晚上的遭遇只怕不容乐观,面对班鸠这种残忍的嗜好,淫贼必定是四肢关节尽数脱臼,浑身没一处完整肌肤,甚而肋骨齐断,五脏错位,然后呕血如喷泉,最后一命呜呼。这不免成了悲剧。

    事实上与猛女的这场s戏并没有给宋昱造成太严重的后果——和皇宫外的桃花树相比,男人还是有所区别的。树没有互动能力,遇见人变态只能任其宰割,而男人不然,男人是个滚烫的物件,就像打铁铺里的炉子,可以熔化掉所有坚硬如铁的铁。班鸠那惊世骇俗的力量进入这个炉子,便最大程度地被软化了去,其破坏力不及施于桃树之十一。

    当然,即便如此,宋昱这夜的平安仍然得用“虎口余生”来形容,那滋味着实非同寻常,相信他以后每每想起都会心有余悸。

    是夜,起大风,破窗而入,屋内是这样一番光景:木床断成了数截坍塌在地,被褥碎片散落于各处,那些无辜的桌椅也东倒西歪,多数半身不遂……显然这已是事后的场景。班鸠站在盘旋飞舞的白衣碎片中,宛如沉醉于初春落花的绝代佳人,只见贝齿轻启,娇羞无限地咬着手中的小衣,偶尔偷眼去瞧那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宋昱,然后道出了少女初尝人事的喜不自胜:“嘻嘻,真好玩。”——皎洁的月色在她赤裸的高大胴体上划出一道完美无暇的曲线,美至不可方物。宋昱至此当可体会,暴力与美的组合原来竟是这般的惊心动魄、摧枯拉朽,然后对自己过往的所作所为有所顿悟,感叹报应不爽,之余,默不作响。

    宋昱的沉默在班鸠回忆录里则成了:“小昱很矜持,在我们相互拥有之后羞答答的,不说一句话。这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我已下决心用一生好好待他,不能叫别人抢走。而在这之前,我得先给他弄一身完好的衣裳……”

    女将军与淫贼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转述到这里,是该适可而止了,免得回头读者搞不明白这本书的作者姓小还是姓班。而我终究没好意思将详细过程告诉大家,这种不好意思可能归罪于写字人的一个坏习惯——大凡作者写到忘形就容易代入,于是不留神间,主角就被当作了自己:主角不幸碰上尴尬事,作者也很难为情。

    班鸠洗了个澡,天就亮了,见光屁股宋昱仍矜持在墙角发怔,想来是为没衣服穿而发愁。连忙着好汗衫裙甲,说了声“我去给你找衣服”便出门张罗去了。宋昱缓缓抬眼,环视了一圈屋中的断壁残垣,不由长叹一声,闭目仰头摊靠在墙上,却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天凉好个秋。好呀嘛好个秋……”

    边城小镇民风质朴,对穿着的要求不高,仅有的一家裁缝店也只能生产一些兽皮小褂、麻布亵衣之类的匠人行头,这显然不合采花盗的身份。古人重视衣冠,女将军觉得让宋昱这般倜傥人材作乡下装束不免不伦不类,于是索性买下半匹生丝白纨,一并讨得针线剪尺跑回客栈院子,拖来一张条凳坐下,竟是打算临阵磨枪,欲自行给心上人对付一套衣服。

    历史上似乎很少听说武将有裁衣的本事,女将自也如此。晨风中,班鸠将那布料左拉右扯,手忙脚乱地鼓捣了半天,也没找出整治的方法,正是一筹莫展,见牛狂自客栈大门走出,便随口问了句:“牛狂,你会做衣服吗?”

    牛狂点点头,两步跨到跟前,接过布料针线,询道:“是你要穿的吗?”

    “不是我,是给小昱做的。他的衣服……”班鸠俏脸微微一红,不好意思了一下,却也不做掩饰,“……他的衣服昨晚被我给撕烂了。”

    牛狂“哦”了一声,抖开布料,然后喃喃一串“身长七尺五寸,臀围四尺二,肩宽……”,却是凭记忆对宋昱的体型进行了一番精确测算,随即便道:“没问题,材料绰绰。”说着也不挪步,手起剪刀落,登时,那几根黄瓜般粗细的巨型指头竟作兰花舞,一时间飞针走线,便似其时天边披洒的万道红霞,叫人眼花缭乱。

    班鸠几乎还来不及发出赞叹,大个子牛人已将整齐的一叠衣物捧到她面前,但见剪尺左右斜插于其腰侧,余布前后垂挂于其右肩,好似裁衣大神降世。再看他双手所呈:除了外袍,尚有纶巾、深衣、腰襦、护胫……足足七、八款,自是由内而外一应俱全,只听他说:“多出的九尺布料,本可做成披肩。就怕质地太软,拢不住大风。你看……”

    “那就给我做件汗衫吧!嘻嘻。”班鸠急着给宋昱送去惊喜,冲牛大神仙嫣然一笑,便匆忙接过那叠衣物,蹦跳着奔进了客栈。

    按写作惯例,此处我应当腾出一块地方,详细谈谈牛狂这个人物的出身背景,诸如他少年时曾有些什么际遇,拜了些什么高人学艺等等,因为他的几次强悍表现必定已经引起了读者的兴趣,正是另辟蹊径、广拓疆土、狂增文字容量的大好时机。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不大喜欢这个半路杀出的牛咬金,倒也合了宋昱深恐风头被抢的心理。或许正如前文提到的,笔者早已把宋昱当成了自己,喜怒哀乐为其左右,一时难以脱身。再说行文至此,标题不可改变,喧宾岂容夺主,管你再来几个牛人,终究不过是绿叶,且放一边吧。

    班鸠进屋的时候,宋昱正矗立于窗前,一只手背在后腰,另一只手轻摇着一面不知自何处寻得的折扇,神色悠然。若非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倒也堪称玉树临风。见班鸠进来,宋昱含笑点了点头,不卑不亢:“回来了。”

    班鸠急忙把衣服递到他面前:“给你。”

    宋昱只撇了一眼,目光复转向窗外,淡淡应了句:“甚好。”

    不仅班鸠,连我也吃了一惊——咱的淫贼大爷经此一劫,可别是大彻大悟了!?那这篇文章岂不是……幸好宋昱忽然跳了起来,丢开扇子,匆匆抢过女将手中的衣物,七手八脚地穿了起来,一边叫唤着:“好冷呀好冷呀,真他妈的冷死我啦!”(还好还好,故事还不至嘎然而止——笔者擦汗注)

    时当盛夏,清晨并无寒露,淫贼的“天凉好个秋”也不能解作境由心生,想来是为了掩饰昨夜的尴尬。班鸠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穿衣服,全然不觉男人其时的鬼模样极端狼狈,丑得要死。

    现在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了:得得得,外边传来马蹄声。班鸠皱起眉头,以为是白鹭黄鹂那两个女捕快追来了,赶紧跑到窗前察看。

    来马二匹,来客四人,均为粗鲁大汉,个个袒胸露肚,无一不是一张凶恶嘴脸,只听当先一人厉声大喝:“抢劫啦!不怕死的快跑呀!”牛狂从一侧的茅房里探出大头,问:“什么?”喊话那人应了声“没什么”,当即大手一挥,厉声又喝:“兄弟们,撤!”

    ——这牛狂也真是,我说他干嘛长那么大块头?有这惊世骇俗的人物杵在队伍里,只怕什么冲突戏都要被扼杀于襁褓。再者,写武人的小说不能缺少打架斗殴的场面,前边已经风平浪静了好长时间了,是到加点儿料的时候了。可是倘若这会儿咱找个理由把牛大神仙支走,必定会显得我这作者不够厚道。真是为难呀!另起一段。

    前文的什么“来马二匹、来客四人”使得那附近的文字朝古白话的方向靠拢,简捷是简捷了,终究少了些画面感,且容易导致文章风格的偏离。所以有必要重新描述一下。班鸠听到马蹄声跑去窗口看到的画面是这样:四个恶霸摸样的男人骑着两匹马进入了客栈的小院。刚才说了,有个“当先一人”要喊话——既然是四个人分骑两匹马,怎么个当先呢?那是因为,其中一匹马骑了三个人。

    当先的人想必是老大,骑的马自然膘肥体壮,另外三个人或许是喽罗,只不过受苦的却是他们跨下的那匹瘦马了。那老大的厉声吆喝招来了牛狂从茅房里的惊鸿一探头,自然不敢造次,叫叫囔囔地喊撤。可这时牛狂却不依了,沉声道:“都站住。”

    四个人面面相觑,一时哑口无言,随后脸色都有些发白,均想:流年不利,祸不单行。

    20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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